中共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17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4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4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整改部署落实工作

  (一)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建发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集中精力,强化部署领导,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巡察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共识。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准确把握问题“症结”,细化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提出78条针对性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集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党委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领导体制

  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建发集团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方案的组织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建发集团党委强化跟踪督办,召开整改工作会议7次,及时协调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推动各企业各部门按照集团党委的统一部署,对存在问题对帐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三)长效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巡察“回头看”和集中整改期间,建发集团党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长效整改,把制度建设贯穿全过程,要求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巡察“回头看”以来,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22项,有针对性地消除了制度盲区,堵住了管理漏洞,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建发集团党委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与企业党建工作、企业中心工作、企业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决战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建设、招商引资和“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等战略行动中积极担当作为,促进企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重新修订《厦门建发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首要的、长期性的重要政治任务,并严格执行“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的相关要求。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督促相关党委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所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每月报备工作,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并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以及党务公开、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督导。各级党委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意识明显增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投资、人事任免、兼并重组和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前置讨论研究后再提交董事会、经营班子等决策。四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纳入集团党委、纪委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各级党委“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成立建发集团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抓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成立集团党委宣传部,作为集团党委主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职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各级党委年度总结计划以及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四是重新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检查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运用问责手段压实整改责任存在不足方面

  4.关于集团党委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力度仍然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建发集团党委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重新修订《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考核细则》。进一步提升集团整体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规范开展领导班子述职、党委班子述责述廉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推进责任落实。四是结合上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严抓严管,坚决查处履责不到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加强警示作用。

  5.关于对“违规操作借款业务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通过诉讼等方式积极挽损。二是已立即全面停止该类业务,并持续进行业务操作和强化风险管理的系列整改,调整业务结构,完善业务管理办法,确保业务规范运作,并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三是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谨慎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制度建设,出台系列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执行的管控力度,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已对案件相关的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针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经办人罚款未扣缴到位问题,后期将督促相关单位继续争取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当事人催缴。

  6.关于对“贸易业务操作不规范,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度层面上,针对薄弱环节完善信用管理等相关规定。二是执行层面上,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力度,注重业务凭证的收集。三是通过诉讼积极追讨,目前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冻结供应商银行存款,有望挽回全部损失;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解除劳动合同1人,通报批评3人,扣罚薪酬7人。

  7.关于“对第三方保管的货物未进行有效监督,导致货物被侵占”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完善物流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物流供应商、仓库的考察及动态管理,建立库存精细化盘点及预警线审批制度。二是积极对货物保管方采取诉讼措施,已追回全部货款,挽回损失。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解除合同和行政降级处分。

  8.关于“工程建设招标违规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反馈指出相关单位工程招投标经办人未对上次巡察反馈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讨反思,鉴于该经办人已离职,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完善《工程项目供方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讲,并加大工程业务规范与廉洁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合规意识,与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约束管理。

  (三)持续用劲不足,缺乏长效整改机制方面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仍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对相关工作人员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存在的工作疏漏予以批评教育,并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建发集团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强调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部署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严格落实。

  10.关于党的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在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命前,调整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一名党委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职责。二是督促所属各党委进一步明确分工,确定一名党委委员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日常党建工作,其中规模较大、党员数较多的党委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抓好本单位日常党建工作。同时规范党务工作机构设置,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11.关于交纳党费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已督促相关党员完成滞纳党费的补缴。二是相关党委已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厦门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重新制定党员党费缴交标准。三是加强“厦门党建e家”平台的维护和使用,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对平台基础数据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排查,确保党员按时足额缴交党费。

  12.关于部分党建问题整改仍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未按要求定期召开支委会问题,相关支部召开支委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学习和检视批评,加深对支部工作规范性的认识。二是针对所属部分支部党课和发展党员会议不够规范问题,相关党委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针对“厦门党建e家”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已督促相关基层党组织完成相关缺漏信息的补录入工作,同时发文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厦门党建e家”基础数据的动态维护和自查,切实提高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集团党委组织在厦党支部“厦门党建e家”新任管理员专题培训,并结合集团党委编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务工作实务手册》等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提高日常党务工作能力。五是针对下属企业纪委纪检干部配备不足问题,督促集团下属六家企业纪委各增配了一名纪检干部,加强了纪检力量。六是修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党建工作检查,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四)制度规定执行仍不到位,落实整改力度不够方面

  13.关于国企领导兼职存在未经审批或报备、事后审批或报备等现象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已对个别领导的兼职情况进行梳理,并对现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成员进行调整,避免个别领导兼职数量过多的情况。二是已免去个别退休领导兼任的内部公司董事职务。三是根据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退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现有领导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调整,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兼职审批报备制度。

  14.关于提供相关履职待遇不够规范的问题。

  集团已收回相关办公场所和车辆,今后将严格执行《厦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15.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方面政策规定存在偏差的问题。

  一是在2020年干部选拔任用时,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制度和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任程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二是在党委会进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讨论研究时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最后表态和相关人员回避制度。三是要求集团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从动议开始全程参与,同时建立互查核对机制,确保相关表格内容完整、规范填写。四是要求集团和相关行业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干部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并在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五是要求集团人力资源部定期开展相关自查工作,同时对行业集团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16.关于针对巡察反馈“用人失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已免去所属企业相关退休人员兼任的下属投资企业董事职务,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退休人员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五)攻坚克难不足,“四资一项目”管理仍需加强方面

  17.关于工程招投标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建发集团党委、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国企工程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约谈会精神,并印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厦门市招投标领域廉洁从业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再次强调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廉洁从业,真正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建发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补充了“严禁违规设置投标人条件”“不得在应公开招标项目中使用企业内部供应商库,自行选取施工单位”等规定,重申了依法合规要求。同时督促下属行业集团对照《厦门市招投标领域廉洁从业负面清单(试行)》规定和巡察整改要求,修订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三是相关单位对照《厦门市招投标领域廉洁从业负面清单(试行)》要求,完善工程、设计招标实施手册,并暂停工程类供方资源库的使用。四是相关单位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各层级领导、员工深入学习领会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认识,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18.关于工程围标串标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针对审计及巡察“回头看”指出个别装修公司在个别行业集团发包的装修工程项目中中标比例较高等问题,一是督导相关单位对相关期间的装修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行为,加强防范围标串标风险。二是督导相关单位修订招投标相关制度规定,并发文要求所属企业对达到招标起点金额的工程装修项目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增强投标人竞争机制,以防范邀请招标对象潜在围标串标风险,并重申了公司招标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如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给予严肃处理,以杜绝围标串标现象。

  19.关于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督导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明确“不得将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是督导相关单位修订相关招投标制度并加强培训宣讲,重申“不得拆分工程项目规避招标”等工作要求,并要求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做好监督检查,以杜绝拆分工程规避招标现象。

  20.关于淡化国有成分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集团招标管理制度,并通过会议和文件重申“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都应实行公开招标”的要求,督导下属各行业集团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规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二是相关单位结合招投标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城市公司招标工作管理权限,并在文件中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21.关于贸易业务管理问题整改仍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供应链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子公司的三级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的风控职责和制衡机制,并加强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监督。二是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及业务管理流程,包括供应链业务合同流程管理、业务操作各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制定关键风险控制指标以及职责分明的业务分级审批流程,不断加大内控监管力度,切实将风险防范贯穿业务经营的全过程。三是积极采取诉讼措施,全力争取挽回损失。四是积极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其中行政诫勉3人、降职2人、解除劳动关系1人、扣罚薪酬7人。五是加强业务人员经营规范化培训和诚信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合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大内控监管力度,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移交了属建发集团党委、纪委受理范围内的77件信访件。建发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做好信访件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对77封信访件均处置完毕。经合并处理后形成5份处置报告,相关责任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及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其中开除党籍1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五巡察组以及各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建发集团党委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问题存在一定的复杂性目前尚未整改到位。下一步,建发集团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和未完成整改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转化为加快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工作实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建发集团党委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二)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升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

  建发集团党委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为基本遵循,聚焦企业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国有企业的事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设到哪里”,着力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理顺党组织结构,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建强党建工作力量,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实操能力,打造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三)强化作风建设,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见效

  建发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2020年度市属国企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主业主抓”意识,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坚定不移从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入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防政治立场站歪、纪律观念松弛、进取意识淡化、“四风”问题反弹等,做到关口前移。二是继续完善监督体系,深化“1+X”专项督查,进一步夯实相关部门监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三是持续加大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四是强化执纪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聚焦问责追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在大战大考中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建发集团党委将持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聚焦市委“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坚守初心敢担当,攻坚克难勇作为;强化党管干部,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持续在贯彻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疫情防控一线考察干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在企业内部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事业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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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